成都:非营运传统能源车置换新能源车最高奖励 8000 元
- 来源:IT之家
- 时间:2023-08-30 1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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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29 日消息,成都市商务局印发《鼓励将传统能源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将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成都市购置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2000 元 / 辆、中型车 5000 元 / 辆、大型车 8000 元 / 辆的置换奖励。
申领人(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淘汰报废车辆为在成都市登记注册的非营运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汽车。
淘汰报废车辆需在成都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报废注销,并取得成都市《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车辆报废注销后,申领人(单位)需在成都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登记上牌。
淘汰报废车辆与新能源汽车新车所有人(简称车主)需为同一自然人(单位),且报废和购买新车均需在 2022年 8 月 6 日至 2027 年 8 月 5 日期间完成。
旧车淘汰报废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IT之家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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